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不超过20周岁;
(2)女生身高163—175cm;男生身高173—185cm;
(3)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
(4)五官端正,肤色均匀,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5)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
(6)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7)听力正常,口齿清晰,无口吃、口拙等,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
(三)报名
1.报名形式: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招生平台,网上填报志愿。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请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平台开放时间内按时填报志愿)。
(四)填报志愿
1.考生须按照报名条件要求选报专业,最多可以从公布招生专业中选报两个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3.考生需认真阅读本章程,并按照章程相关要求准确填报志愿,凡是通过全省统一平台完成报名、填报志愿后,志愿信息一律不得修改,以平台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对不符合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填报志愿要求的考生,其填报志愿无效,取消测试资格,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名考试费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需登录学院网站办理网上缴费,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缴费后方可参加测试。缴费标准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于2023年2月14日—2月16日,登录学院官方网站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成功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志愿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报名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院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直接进入学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免试生相关信息详见学院网站有关通知。
考试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
考试科目及形式:语文(100分)+英语(100分)。采用线下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地点:青岛北校区。考生须知请考生考前1周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工作上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退役军人类测试。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类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进行素质测试。素质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采用线下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地点:青岛北校区,测试内容:素质测试(200分),考生须知请考生考前1周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30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0分,素质测试成绩200分。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分值100分,由山东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进行赋分。
2.素质测试。
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
素质测试考核科目及形式:语文(100分)+英语(100分)。采用线下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地点:青岛北校区。考生须知请考生考前1周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录取规则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院分招生类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低于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最低控制线以上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4.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
5.退役军人类单独划定最低控制线。
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资助政策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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