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考试报名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1.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参加学校测试。
2.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无选考科目要求,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全部合格,非全部合格考生报名后不予录取。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参加学校测试。
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身体条件要求:
(1)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2003年9月1日后出生。
(2)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过度肥胖或发育不良,无明显“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四肢关节活动功能正常,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无重大疾病(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男生身高173cm -185cm,女生身高163cm -175cm。
(4)视力:无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E字表4.9及以上。
(5)其他项目:肝功能、心电图、胸透或胸片等检查项目指标均正常。
3.申请单独招生免试的考生,春季高考准考证专业类别、填报志愿专业类别及获奖专业类别三者一致。在提交免试材料的同时,还需完成网上报名工作,二者缺一不可。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除完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外,还需要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为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听力、肝功五项、心电图、尿常规、胸透),体检报告原件现场信息确认时提交。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无需提供上述体检报告。
(五)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春季高考准考证专业类别、填报志愿专业类别及获奖专业类别三者一致方可申请报考),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
(二)报名方式
1.考生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
2.选择“12328山东职业学院”相关专业进行志愿填报。
3.考生网上缴纳费用,缴费标准根据《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4.缴费成功,可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5.网上缴费流程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通知为准,学校将于2022年12月29日前公布。
(三)信息确认及察看考场
1.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到我校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及察看考场。
2.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2月26日9:00-15:00
现场确认地点:山东职业学院。
3.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只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身份证明盖章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2)获奖情况或者其他特长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一份。
4.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无需提交体检报告。
5.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原件和《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信息核查表》,体检报告中需要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不提供体检报告和《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信息核查表》的考生报名后不予录取。
注: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招生考试
(一)考试形式及内容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文化素质考试两个环节,缺少一项,不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其中笔试100分,面试100分。笔试考试依据国家相关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各占50分。面试由学校依据考生类别及报考专业制定考核内容及相关规则。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方式。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00分,面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赋分和面试两个环节,缺少一项,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赋分。面试由学校依据考生报考专业制定考核内容及相关规则,主要考察形体五官、风度举止、动作反应、语言表达、才艺展示五部分。
(二)考试安排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考试,具体要求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通知为准,学校将于2022年12月29日前公布。
(三)免试考生说明
申请免试考生于2023 年2月16日15:00前(以快递实际接收时间为依据)将免试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使用快递方式邮寄至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进行免试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1.申请免试考生提交纸质相关材料具体要求。
(1)《山东省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免试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请务必打印后手工填写、签名、毕业学校盖章。
(2)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一式两份。
(3)2023年高考准考证或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手工签名和身份证号码。
(5)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6)免试考生承诺书一式两份。
免试考生承诺书要求:白色背景下,考生左手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带照片一面),右手持2023年高考准考证或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拍摄半身免冠照片(考生相貌及证件信息清晰可见),使用A4纸横向彩色打印。考生在纸张空白区域手工书写如下内容(书写信息与网上填报志愿信息须完全一致)。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线为综合成绩260分,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线为综合成绩260分,综合成绩(单独招生:由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综合评价招生: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构成)低于录取资格线不予录取。
单独招生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如免试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在招生计划调整仍不能满足情况下,依据考生参赛级别和获奖等级由高到低排序,排序规则如下:国家级、省级依次递减;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递减,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应届毕业生。
单独招生免试考生在报名截止及学校资格审核通过后5天内在山东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如具有免试资格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不再组织非免试考生相关测试与录取环节(此类特殊情况,非免试考生全额退费)。
参加单独招生的非免试考生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综合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取。
资助政策
山东职业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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