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考成字〔2024〕2号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50号)要求,我省2024年专升本考试将按照公共科目省级统考、专业科目高校自命题考试方式进行,为切实做好我省2024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管理和责任落实我省2024年专升本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是在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指导意见,深入总结评估现有考试模式,参照各省有益经验,按照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完善“文化素养+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基础上确定的。各招生院校要充分认识考试改革的重要性,在省教育厅的坚强领导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管理下,成立以校(院)长为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管理和校级统筹,认真学习和掌握改革方案,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要求,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升本考试改革各项工作平稳推进。二、统筹做好免试生考核测试报考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及“湖湘工匠燎原计划”的考生,须通过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后方可录取。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免试生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分类考核内容,注重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确保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各招生院校考核方式原则上以现场考核为主。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取同一种考核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的,应统筹做好组织管理,确保考试流程、面试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各招生院校要认真组织对免试生的技能考核,严格核实考生身份,防止代考替考。实施 “三随机”管理模式,即考生(单个或以同一报考专业为一组)、面试专家抽签随机分组,面试顺序和考题抽签随机产生,防止打人情分。要对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考前培训,确保熟知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明确责任纪律,防止考务差错。要足量配备考核人员,每组要安排3人以上,同时各配备1名监督人员和考试秘书。要加强考试过程的监督监管,防止考试流于形式。要加强待考区考生管理,防止相互交流和泄题泄密。要备足考核题目,防止重复使用导致考试不公。三、考试科目2024年专升本考试将按照公共科目省级统考、专业科目高校自命题考试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如下:1.科目设置。各招生专业设置3门考试科目,其中2门为统考公共科目,1门为专业综合科目。统考公共科目为:大学英语(科目代码101)、大学语文(科目代码201)、高等数学(科目代码203),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专业综合科目(科目代码3XX),由各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对应考试科目为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自选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中有1门应是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部分专业对技能考核有要求的,招生高校可以对报考的考生加试专业技能考核科目(如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等)。加试科目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安排在文化考试后进行,加试方式、加试内容等由招生高校自行确定。2.科目分值。各学科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考试科目分值,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有加试科目的专业,总分满分500分。原则上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100分,加试科目满分值100分。3.考试时长。大学英语90分钟(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的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各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有加试科目的专业,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科目时长90分钟;专业技能考核(如音乐、舞蹈、播主、设计、绘画、体育等)科目以及加试科目考试时长各招生院校自定。四、严格管理自命题工作各招生院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赋予的领导职责,统筹协调,专题研究,部署自命题的命题和制卷工作;分管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须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各招生院校要严格参照《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命题工作指南》要求,围绕试卷安全,切实加强命题工作组织管理,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命题制卷人员的管理,参与命题制卷人员均须无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校考试,所有工作人员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命题制卷人员信息要对外保密,严禁命题教师泄露考试内容和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专业课辅导。加强对命题制卷场地的集中统一和全封闭管理,场所须规范安全,要统一配置命题专用涉密计算机,坚决防止出现试题试卷失泄密情况。加强命题科目内容审核和形式审核,防止命题制卷错误。加强命题、制卷过程监督监管,所有工作均须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命题、清样交接、制卷、封装、保密保管等试卷流转各环节均须安排专人监管;各工作环节严格执行台账登记制度,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印制后的试卷须存放在符合保密资质的保密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密保管和值班。五、严格考试实施2024年专升本考试考点设置在报考的招生院校。考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上午第一单元:大学英语(8:00-9:30),第二单元: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0:30-12:30);下午第三单元开始时间为15:00,其中专业综合科目(15:00-17:30),加试科目专业对应的专业综合科目(15:00-16:30),加试科目在文化考试后进行,由各招生高校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各招生院校以考试安全为核心,建立健全考试管理制度,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认真落实岗位责任,把试题试卷安全放在首位,做实做细组考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平安考试目标。1.确保试卷安全。参照教育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密级的有关规定,专升本考试各科目试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评卷过程中制定的评卷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2024年我省专升本考试实施改革,确保试卷安全是顺利做好考试改革的核心工作。各招生院校要认真学习《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湘教发〔2019〕3号),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试卷全流程监督检查,落实落细各环节措施,确保试卷流转各环节绝对安全,坚决防止试卷失泄密。要抓好风险排查,切实排除保密室等重要涉考场所的风险隐患。要抓好全程监控,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回收等流转环节实现“全过程、无死角”监控。要严格执行试卷接送和押运规定,接送卷车辆必须加装视频监控设备,一律不得搭乘无关人员或搭载与试卷运送无关的物品。要加强保密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采取人技联防、一岗多控等手段,强化安全保护措施,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2.加强考点建设。专升本考试实施统考改革,组考工作将对标国家教育考试。各招生院校作为考点单位,加强本校标准化考点建设,考室要配齐配足无线电通讯屏蔽(5G)仪、入场安检仪、挂钟和身份证识别仪,同时确保所有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转。考场视频监控设备须为高清广角,覆盖所有考室和关键场所。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室,考室人数以30人为标准,考位间隔在80厘米以上。试卷保密室须经我院和国家保密局验收合格并颁发合格证书方可使用,否则不得存放清样和试卷。3.完善制度建设。各招生高校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按照我省《考务工作细则》(另文下发)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和完善组考工作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考试实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有责必究。4.做好人员选聘和培训。各招生院校须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严把选人用人关,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选用政治过硬、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的正式在编人员担任监考员、视频监控员、司铃员等,关键岗位(如保密员、试卷分发回收人员、试卷押运员等)务必要安排业务能力强、无不良记录、信得过的人员担当。监考人员每单元考试须实行轮换制。配齐配足考务人员,关键岗位均不得少于2人,杜绝一人多岗、监督缺失的情况发生。切实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尤其是要熟练掌握考务操作流程,提高法律法规意识、职业道德素养、业务技能水平,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岗位职责清晰、工作要领熟悉。同时,加强应急管理培训,组织模拟演练,提高考务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力、控制力。5.强化考试过程监管。各招生院校要精心组织,严格实施,加强考试过程管理。考试期间要确保视频监控、无线电信号屏蔽(含5G)设备、安检仪、考试挂钟、司铃、广播等设备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加强对监考人员的管理,特别对入场安检不规范和不作为、监考过程的失职失责等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加强考生身份核验,严格核查考生身份,采取多证核对、人机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代考等违纪舞弊事件发生。考试期间,监考人员须严格履职,规范行为,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及时处置考务问题和考试违规行为。视频监控要切实履行《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点视频监控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湘教考监字〔2020〕4号)的要求,严格监控,加强对考生违规行为、监考人员违规和不履职行为的发现和查处。考试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考后备份考场录像上报省考试院。做好考试期间的舆情监控,发现苗头,快速研判处置。6.抓好考风考纪。考前各招生院校须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结合考务培训加强考务人员法纪法规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考试过程中严格监考,发现违规违纪考生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考后将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审看考点上交的考试视频录像,对在审看中发现和现场查处的违规问题一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五、认真做好评卷工作各招生院校须加强对自命题科目的评卷组织管理,统一聘请教师、统一评卷地点、统一封闭管理。1.做好评卷方案。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要求和我院的工作安排,结合本校评卷环境、卷量以及师资力量,制定评卷管理制度,统筹做好评卷工作方案。评卷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且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校考试,未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专业课辅导。2.做好评卷工作组织管理。考生答卷必须密封装订后才能评卷。评卷场地要实施全封闭统一组织管理,人员进出必须核验身份,无证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评卷期间,评卷人员应坚守岗位职责,严禁串岗、擅自请人代替评卷、私拆密封卷本,严禁将评卷信息拍照发布到网络,严禁擅自接受媒体采访。评卷中发现问题,评卷员应及时向评卷组长报告,及时处理。严格权限管理,未经允许,不得越权操作。加强对评卷人员的监管,评卷过程中如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处置。3.熟练掌握评分标准。评卷组长应组织评卷员认真学习评分标准,通过试评掌握给分要点,做到准确给分。严格把握评卷尺度,不打保守分、商量分,更不得随意给分,确保评卷质量。质检组全程进行质量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4.不得提前公布成绩。招生院校在5月10日前通过管理系统向我院报送自命题成绩,不得提前向考生公布自命题成绩。考生成绩由我院于5月17日统一向社会公布。六、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各招生院校要在本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1.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志愿,分专业计划录取合格考生,同时做好已报名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免试生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免试计划应向考生公布,安排两次征集志愿。两次征集志愿后,未完成的免试计划调入普通计划。2.加强监督监管。录取工作须有本校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参与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严格录取审核。各招生院校通过录取系统上报拟录取考生,我院专人进行录取数据审核。审核未通过考生取消录取资格。4.坚持信息公开制度。各招生院校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要求,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名单在本校网站进行集中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学校公示或无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录取审核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遗留问题由各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补录手续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附件: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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