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一)普通毕业年级考生具有我市普通高职专科学籍且2024年9月1日前能够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段毕业学生)。(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我市将继续单列计划,专门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报考“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是经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并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且能够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参加专升本招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录取等有关要求另文发布。二、资格条件(一)资格条件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的学生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2)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自愿申请。(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含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学生)。(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此外,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专科院校贯通分段培养智能产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专本贯通培养项目)中,转段考核合格的高职阶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纳入专升本考试招生选拔范围。如学生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须放弃专本贯通培养项目转段资格并报所在高职专科学校和相关普通本科学校备案,不再享有专本贯通培养项目升本待遇,造成遗留问题,学生自行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