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有什么?
时间:2024-10-14 11:32
今天将详细的介绍西安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有什么?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涉农专业为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以及人社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的农林类所有25个专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应包括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成员、孤残学生以及残疾人家庭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因灾因病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周至县等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资助标准:特困每生每年2500元。贫困每生每年1500元所需资金由中、省、市按8:1.6:0.4比例分担,区县不承担。 3.发放形式: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二)中职国家免学费 1.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短训班、普通中学职业班学生以及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艺术类戏曲表演专业除外)学生。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应包括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残学生、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因灾因病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涉农专业为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重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以及人社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的农林类所有25个专业。 2.资助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确定,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费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收费标准免学费。资金分担: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年1600元的标准补助,高出部分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 3.发放形式:在开学时直接予以减免(免学费资金最终拨付给学校,不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中职国家奖学金 1.资助对象:中职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2.资助标准:6000元/生•学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3.发放形式:按照教育部批复公告,中职学校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以上就是西安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中职学校相关的信息可以点击>> 推荐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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