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市教委与市经信委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计划如下学院专业名称拟招计划招生形式学院专业名称拟招计划招生形式通信工程学院声像工程技术90普招机电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160普招/单招电子产品营销与服务120普招机电一体化技术200普招/单招微电子技术160普招/单招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200普招/单招应用电子技术220普招/单招数控技术100普招/单招电子信息工程技术220普招/单招机械设计与制造160普招/单招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160普招/单招建筑与材料学院工程造价240普招/单招物联网学院通信系统运行管理260普招/单招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120普招/单招移动通信技术170普招/单招材料工程技术120普招/单招通信技术180普招/单招酒店管理95单招物联网工程技术120普招/单招旅游管理90普招物联网应用技术160普招/单招物流管理130普招/单招软件学院移动应用开发150普招电子商务180普招/单招软件与信息服务150普招/单招市场营销265普招/单招软件技术410普招/单招国际经济与贸易130普招计算机学院云计算技术与应用90普招/单招传媒艺术学院影视动画80普招/单招信息安全与管理180普招/单招影视编导40普招艺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180普招/单招广播影视节目制作110普招/单招嵌入式技术与应用180普招/单招环境艺术设计130普招艺术计算机信息管理90普招/单招数字媒体艺术设计110普招计算机网络技术90普招/单招广告设计与制作80普招艺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90普招/单招动漫制作技术80普招/单招工业机器人技术80普招/单招财经学院会计信息管理200普招汽车工程学院汽车营销与服务120普招/单招会计240普招新能源汽车技术80普招保险120普招/单招汽车电子技术80普招/单招证券与期货120普招/单招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20普招/单招资产评估与管理80普招/单招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120普招/单招录取原则1.专业志愿原则:投档至学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计划,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依此类推;仍未完成计划,则按上述规则录取后续志愿报考我校学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2.艺术生录取原则: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双上线后,以专业成绩+文考成绩(直接相加)计算总分,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3.加分原则:对报考我校考生,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有关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所在省市招办批准投档到我校的,择优录取。4.其他要求:身体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有口吃和听力受限考生。录取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学生资助政策1.学校成立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工部,具体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对象为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大专生。但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2.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分为三等,一等每生每年4000元,占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20%;二等每生每年3000元,占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50%;三等每生每年2000元,占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30%。实际发放奖助学金金额以当年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的预算为准。3.学校奖学金:学年奖学金(300-1000元每人);单项奖学金(150-3000元每次)。除此之外,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具体参加学生手册。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取得学分达到毕业标准,并符合其他毕业条件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取消其入学资格。校园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