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淄博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三条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院全称:淄博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3009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八条基本情况目前,校园建成面积1979.8亩,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有教职工135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71人,副高级职称342人,博士50人,硕士668人。学院下设19个系(院),72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3342人。建院以来,学院在教学、科研、内部管理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现有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人才、国家教学名师2人,二级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国家名师工作室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国家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国家协同中心2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8个,国家骨干专业1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2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有省级教学名师8人,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名,省青年技能名师3人,省高校十大师德标兵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9个,省职教名师工作室2个,省品牌、特色专业11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8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1门,省级教学成果奖28项。学院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等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院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与美国、法国、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喀麦隆、墨西哥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74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近3年来先后有700余名学生赴境外免学费交换学习、留学深造或实习就业,招收美国、法国、俄罗斯、韩国以及喀麦隆、阿尔及利亚、津巴布韦、孟加拉国、菲律宾、巴基斯坦、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国留学生500余人来院学习。设立了物流管理(中法合作)、动漫制作技术专业(中韩合作)、新能源汽车技术(中日合作)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列招生代码。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淄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1)无违法违纪记录;(3)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无明显的“O”型和“X”腿,无纹身;(5)无色盲、无色弱、无斜视;空勤方向(空姐、空少、安全员): 男生175cm-184cm,女生164cm-174cm;商务外派、邮轮、高铁方向:男生172 cm以上,女生162 cm以上。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区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3.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相关省区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有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参考综合评价信息)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能满足某专业计划要求,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报考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7.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9.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按照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下发《关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等15所高等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事项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5 号】文件中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100元/学分)标准执行,基本学分数具体参照学院2020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漫制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8600元/年;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12000元/年;新能源汽车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12000元/年。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收费咨询电话:0533-2348079住宿费按山东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一条退学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校有关的奖励、资助政策,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淄博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一系列资助政策,特困新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享受到不同形式的资助,切实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圆满完成学业。第二十四条专业调整: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联系方式:邮政编码:255314招生信息网: http://zb.zbvc.edu.cn/电子邮箱:zb@zbvc.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