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舞蹈学校成立于1960年,2002年经上海市政府决定并入上海戏剧学院,目前设有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歌舞、现代舞五个专业方向。学校自1993年起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也是文化部认定的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协议学校和瑞士洛桑国际芭蕾舞合作学校。2016年,学校被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特色示范学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具有名师风范的学科带头人,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培育了大批杰出的舞蹈人才,已有近400人次在国际、国内重要舞蹈比赛中获奖,众多国内外知名舞蹈团都有我校毕业生的身影,可谓桃李满天下,并因此享有“舞蹈家的摇篮”的美誉。2018年招收新生名额及条件课程设置报名方法及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程序及内容报名及考试要求热爱舞蹈事业,遵守学生守则,五官端正,比例匀称,身体健康,无先天性疾病,全国各地在校适龄学生,同时招收适当比例的外籍留学生。考试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方法。专业考试时,考生着吊带或背心式练功衣,不得散发,不得化妆。节目音乐、道具、文化考试用品自备。准考证务必保存至所有考试程序结束。学费标准根据沪价费(2002)34号、沪教委财(1998)11号文件规定,录取生一律收费就学。学费每学期4000元、住宿费420元(含空调、洗澡费),医疗、教具、伙食、学杂费等具体收费数目在录取通知事项中说明。留学生按相关文件规定收费。帮困助学金我校2017级在籍在册学生享受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奖励专业”减免学费政策,每人每学年可享受减免学费、书薄费4600元,并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元;家庭确实困难的在籍在册学生,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校内帮困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