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政法类全日制人民警察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大专。主要为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等司法行政机关、公安监所管理部门培养输送具备一定法律素养和警察技能的适应执法、管理需要的人民警察,同时也为其他社会用人单位培养合格的应用型法治专门人才。2000年1月,学院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2014年1月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为云南省特色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5年11月特色通过云南省高职院校特色评估。学院位于昆明市空港经济区大板桥,毗邻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交通便利,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美。学院占地346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0.5万册。拥有包含刑事侦查技术、毒品生化法医、戒毒矫治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技术等实验室的司法技术实训中心,包含心理测量技术、沙盘游戏室等实验室的心理技术实训中心;拥有视频编辑制作的非线性编辑实验室;拥有包含散打训练场、射击场、警务战术实训场、警械具实训室等的警察体育实训基地,以及机动车驾驶等校内实训基地,并在省内外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司法局、公安看守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广播电视台建有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共54个。现有在校学生近3400人,在职教职工204人,在138名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74名,教授、副教授42名,讲师78名。学院坚持“忠诚笃法,强警塑人,植根行业,教学练战,培养造就应用型法治专门人才”的特色建设及整体办学思路,确立了“立足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的办学目标定位,实行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模式,以培养“讲政治、通法律、精专业、高技能、奉献司法、服务社会”的应用型法治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西部领先,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的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专业介绍] 法律事务本专业为公检法、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部门的一线工作岗位,培养能从事法律服务、司法文秘以及司法行政辅助管理、法律辅助性工作等实际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就业岗位: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安机关、基层司法所等相关执法岗位,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院等相关工作岗位。主要课程设置: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商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代理实务、合同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律原理与实务、中小企业法务、社区矫正实务、人民调解实务、文书档案与管理、基层法律文书制作、警察体育、计算机技术等。[报名及录取规则] 1、凡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按云南省今年五年制高职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 2、考生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毕业学历]学生学业期满,考试合格,发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大专毕业证书。同时,为更好地实现高职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的衔接和过渡,学院多措并举,积极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每年都有众多学生通过学院与云南大学等院校合作开展的“学分互认”自学考试获得自考本科文凭。学院推行毕业生“双证书”制度,要求并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 “教师资格证”、“秘书资格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1.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佩戴警校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还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2.学生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学生毕业时,可按照当年招录政策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录用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以及人民警察录用条件与程序,择优录用。[咨询及联系方式] 我院没有在校外设立任何中介机构和代办人,有关招生工作事宜,考生和家长可直接向我院招生办联系和咨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871-67339459、67337161、63854966(最后一个号码仅在7、8月使用)(2)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空港经济区大板桥(3)邮政编码: 650211(4)学院网址:http://www.yncpu.net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热忱欢迎您咨询、欢迎您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