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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报名须知

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9:00—3月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填报学校志愿。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3月13日12:00,登录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网站的“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进行报名确认和网上缴纳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30元/人,专业志愿确认以缴费为准。 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普高类考生填报普通类专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在普通类专业中进行调配),中职类考生填报普通类专业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医学类专业仅限医药卫生类考生填报,其余专业不限中职专业类别)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在相同对口专业类别的专业中进行调配),普高类和中职类考生填报美术类专业可填报3个美术类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在美术类专业中进行调配),普高类和中职类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可填报3个体育类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在体育类专业中进行调配)。 考生通过“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表》。 (三)资格审核 考生本人携带《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表》、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签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取得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4日 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成都校区:四川省各市州考生(除眉山市考生及其他)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眉山校区:眉山市考生及其他 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3:00-17:00。 (二)考试地点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成都校区:四川省各市州考生(除眉山市考生及其他)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眉山校区:眉山市考生及其他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四川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文化考试由我校自行阅卷评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并进行测试。 报考我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的考生需同时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两项合计总分为500分。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测试,中职类考生和报考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普高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300分)+综合素质面试(200分)。 2. 中职类考生和报考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300分)+技能测试(200分)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录取 (一)划线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美术类、体育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于3月29-30日在学校网站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系统中开通“考生查询成绩系统”查询成绩。对成绩有疑问要求查分的考生,凭《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准考证》于3月29-30日(每日9:00-17:00)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于3月30日通知考生本人。 我校于3月31日-4月4日将各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我校于4月6日12:00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寄发时间以学校网站通知为准)。 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愿意放弃录取的考生,于3月31日-4月4日(每日9:00-17:00)由考生本人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我校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愿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 考生被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四川城市职业学院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报名须知 贵州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名须知 咨询微信:jqzh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