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考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
考生需在报名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1. 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2.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报考时间及方式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
实行网上报名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登录学院网站点击“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报名入口”报名和选专业。
2.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点击“2023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进行报名,选择“1419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
报名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院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二者不能兼报。
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缴费
2023年单招和综合评价考生报名成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考费,否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录取。
1.缴费方式:登录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官网缴纳考试等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2.缴费时间:暂定2023年2月12—2月19日,具体时间见学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录取。
3.已缴纳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费的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
1.单独招生
(1)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 430 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 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00 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2)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暂定2023 年 2 月 26 日—2月 27日,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注: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4)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暂定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3 月 1 日,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2.综合评价招生
(1)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考试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30%,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占70%。
(2)综合素质评价。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业教师组成的专家组,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学业成绩、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
(3)素质测试或面试。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采用网上面试(或现场面试)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兼顾测试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专业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思想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以及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基本技能。
(4)综合素质评价与素质测试或面试同时进行,时间暂定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3 月 1 日。测试或面试具体时间、考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免试政策
报考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免试录取。
(1)在校期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在校期间获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含)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含)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表彰文件中明确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者)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申请免试录取的单独招生考生请按规定于2023年2月6日-10日网上报名成功后,2023年2月12日之前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寄送至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学院汇总后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建立健全的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按照各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以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的单独招生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底排序,设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文化素质测试80分,专业技能测试90分),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综合评价招生:以所有参加考试的综评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设定最低录取资格线(70分),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素质测试或面试的退役士兵考生不予录取。
(3)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分类别、分专业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录取考生名单。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专业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专业类别内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若考生填报志愿时不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均未达到该专业录取条件,则不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且无学院认可的奖励或特长的考生,单独招生考生以文化素质成绩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也相同时,按计划数随机录取;综合评价考生以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择优录取,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也相同时,按计划数随机录取。
2.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相同分数下优先录取: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
(2)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4)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二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的考生。
(5)学院认可的其他特长。
3.退役士兵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4.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专业计划,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最终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不再进行计划调增。
5.确定预录名单: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6.凡已被山东传媒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在参加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时,要签订承诺书,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7.按教育部规定,对于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8.播音与主持、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面试不合格的本专业不予录取。
9.其它
(1)外语语种要求和男女比列: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我院招收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2)对录取人数较少专业,报到时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生意愿对录取专业予以调整。
(3)报名、缴费成功考生应按时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录取。
(4)考生应保留纸质单招和综评准考证、考试承诺书,入学时资格审核用。
资助政策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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