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
资源发布日期:2024-10-01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
2.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每项均为“B”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要求为“P”等(含)以上)
3.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所有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均须合格且赋分在192分(含)以上。
录取方法
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我校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栏填报已入围专业,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按照招生计划数“1:1”确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高中学考折算成绩(最后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高考语文、高考数学。以上均相同的,优先录取高中阶段限定性选修课程与选择性选修课程学分之和较高的考生。确定录取名单时高中学考成绩以考生实际取得的成绩为准。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5.男女比例不限。
6.外语语种不限。
7.考生在高中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须知 贵州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名须知
咨询微信:jqzh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