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报
资源发布日期:2024-10-01
报名条件
1.普通高中考生:具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高中学考成绩等级不作要求。
2.单独考试考生:具有2023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资格,且有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有效成绩(含职业技能理论、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
3.考生须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身体条件、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报考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男生身高180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5CM及以上。
4.所有考生仅限报一个专业。
录取办法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根据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按1:3比例确定“备录取考生”。学校一轮录取结束后,不足计划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若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普通高中考生以素质特长测评成绩、学考换算成绩、职业素养机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成绩仍相同,普通高中考生以学考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十门科目等级换算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成绩再相同,普通高中考生以学考 “语文 + 数学两门科目换算成绩之和”、“语文 + 外语两门科目换算成绩之和”、“语文 + 数学 + 外语三门科目换算成绩之和”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独考试考生则以素质特长测评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换算成绩、文化素质机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成绩优良的,按课程学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报考音乐表演、表演艺术、时尚表演与传播(普通高中)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含),未达到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若某专业招生计划数多于实际参考人数时,则该专业按实际参考人数的85%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未按规定参加全部综合素质测试项目的考生不予录取(素质特长测评项目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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