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对口招生报名须
资源发布日期:2024-10-01
申报条件
已报名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具有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除技工学校外的二年级在校生(需有中职学校相应学籍),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体检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 医药类招生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从医药卫生类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各专业。
(2) 患有重症、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肝功能异常者,我校不予录取。
(3) 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建议报考护理、助产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报考护理专业男生不低于162cm。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录取原则
1.申报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以联盟公布的联合测试总成绩为依据。
2.对口招生考生总成绩相同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 文化基础测试测试分 — 职业技能测试分-— 附加分 --语文文化分-数学文化分-英语文化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基础总分高低顺序,文化基础总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对口招生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我校招生专业对应规定的对口中职相关就读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符合对口专业要求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符合对口专业要求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其他
对口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我校对口录取新生进校后不能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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