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对口中职自
资源发布日期:2024-10-01
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具有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除技工学校外的二年级在校生(需有中职学校相应学籍),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录取原则
1.申报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低于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于5月4日前在学校官网公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排位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附加分—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则比较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相同,则比较附加分,分高者排在前面;如附加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数、英3门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上排序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按照联合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2+3直升单列计划录取的考生须是在经中职学校、我校及教育厅同意盖章备案的《2021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内的考生,按照联合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6.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顺序及招生计划依次分配专业,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录满招生计划。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如果考生所填报的10个专业志愿都已录满则进行调剂专业录取或退档。
7.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有剩余计划,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无符合条件的调剂专业,则按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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