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收普
资源发布日期:2024-10-01
报考条件及要求
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招生办公室或居住证所在区招办确认,所有报名考生必须接受各报名确认单位的资格审核,不接受资格审核或不符合审核条件者,一律不得参加分类考试招生。
录取规则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分类考试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考生文化素质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及招生计划数,划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范围录取。当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2023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依次类推。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要求,对考生体检做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完成高中学业的天津籍退役士兵,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报考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免文化素质考试,需参加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于2023年4月中旬登录招考资讯网站,网上办理志愿填报手续后按照学院要求参加技能测试。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其他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要求和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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