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
资源发布日期:2024-10-01
录取原则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以考生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和职业技能考试的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中职毕业生按工程技术类和管理服务类分类别录取。根据考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进行录取。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考生须参加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全市联考,并且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以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有调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为准。
退役士兵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免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免试或者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前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将在官方网站公布我院退役士兵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实施方案(办法)。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考生。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其他
根据《2023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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