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职业大学2023年单独招生报名须知
资源发布日期:2024-10-01
招生对象
(一)参加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含普通高考考生和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二)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体检要求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采取新生入学后统一体检方式,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办法
在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1.考生成绩
考生成绩为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总成绩。
2.录取控制线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原则
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
(二)参加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
1.考生成绩
考生成绩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实操的总成绩。
2.录取控制线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技能实操、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优先录取。
录取审核
(一)经省招考办审核如出现考生被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和其他院校同时预录取时,考生必须在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意录取或放弃录取的申请,否则不能被录取。
(二)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凡被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中职对口升学考试。
(四)被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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