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报名须知
资源发布日期:2024-10-01
单独招生报名
(一)报名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于2023年3月20日前联系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交相关材料。
3.考生报名、缴费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9日。
4.考生通过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流程报名。普通类考生可填报1-6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对口类考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
5.考生应在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学校对缴费考生不予退费。
6.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7.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阅、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分为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三个档次。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按《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2006〕76号)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其他服务性收费如已经发放实物或已经提供服务,一律不退。
(三)体检要求
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将于开学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单独招生录取
(一)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参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总成绩相同时,普通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口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
4.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教育教学、收费标准、推荐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方面均与辽宁金融职业学院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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