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报名须知
资源发布日期:2024-10-01
招生对象
(一)参加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含普通高考考生和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二)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
3月15日8:00—4月5日16:00止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
(二)报名形式
考生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注意考生号、身份证号和姓名与高考报名或中职对口升学报名一致。
(三)填报志愿及要求
1.普通高考生招生专业志愿设置六个有序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
2.中职对口升学招生专业志愿设置一个志愿,不设置专业服从调剂,招生专业报考不受考生中职所学专业限制。
3.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在报名期限内到我校现场申请免试录取报名。
4.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注:中职考生报考不受原所学专业限制,可报考普通高中类单招,也可报考中职对口升学类单招。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我校本年度在招的全部专业,若报考普通高中类单招在报名时选择高中端口进行报考,中职生报考普通高中类单招需参加我校普通高中类单招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若报考中职对口升学类报名时选择中职对口升学端口进行报考,需参加中职对口升学类文化课和职业技能测试。
(四)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校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考生于4月7日8:00,登录我校单招报名网站查询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于4月7日8:00-16:00止通过电话向锦州师专招生就业指导处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费
考生报名考试费120元/生,交费方式采取网上缴费。在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中按要求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其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已经缴费的予以退回所交费用。
缴费时间为:3月15日8:00-4月5日16:00止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于4月13日8:00—15日20:00止,登录我校单招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由考生本人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普通高考类
4月15日文化课笔试9:00-10:00(语文)10:00-11:00(数学)11:10-12:00职业适应性测试。
中职对口
4月15日文化素质考试笔试时间是9:00-10:209:00-9:40(语文)9:40-10:20(数学)而职业技能考核10:30-12:30进行实操。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备物品。
2.考试科目
(1)普通高考类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满分400分。
(2)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职业技能考核200分,满分400分。
3.考试方式及考试地点
考试方式:现场考试
考试地点: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单招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成绩查询时间4月16日。
5.成绩复核
若考生对成绩有疑议,由考生本人申请分数复核,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版和锦州师专2023年中职升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发送邮箱,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学生成绩进行复核。
考生成绩复核时间截止为4月16日8:00-16:00止。
录取工作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各省招考办要求执行,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辽宁省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类:在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
辽宁省美术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辽宁省音乐类音乐教育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录取时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上,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0.5+美术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
音乐类:音乐教育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音乐基础课、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规定合格分数,如果考生同时参加[流行(钢琴)、流行(其它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加试的,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取以上5科成绩中高分作为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综合分=文化课成绩+音乐学专业课成绩
7.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辽宁省的规定合格分数,按辽宁省招考委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处理办法
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普通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普通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体育类体育(理)
: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体育(文):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美术类艺术(文):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类艺术(文):依次按照音乐学专业课、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费用及奖学金
1.学费、宿费收取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住宿费:
公寓化宿舍住宿费每年500元/年/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8人间每年800元/年/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6人间每年1000元/年/生。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每年2000元/生,系级奖学金一等每年500元/生,二等每年200元/生,三等每年100元/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4400元/生、2750元/生两个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2023年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报名须知 贵州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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