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招报名须知
资源发布日期:2024-10-01
报名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在高职单招志愿填报时可选择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在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组织第二志愿考生考试录取。
填报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的考生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因考生各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考生只允许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具体报名方式。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报考信息。
报名费缴纳:2023年3月1日-3月5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
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23年3月10日17时前,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来学校现场确认信息、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
2023年2月28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到行政楼229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
2.农民工:半年以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半年以上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上述四项情形一项以上证明材料。
3.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5.企业在岗人员: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
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素质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考试
参加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今年单招的湖南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五类社会人员。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和社会人员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考试内容
(一)考生分类及考试方式
1.考生分类
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考报名信息为基础,将考生分成A、B、C三类。
A类考生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完整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B类考生为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C类考生为社会人员考生(含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社会人员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即B类考生)身份报考。
2.考试科目:
学校采取“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以志愿填报的第一个专业为单招考试专业。
文化素质测试:
(1) A类考生: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中的语、数、外三科成绩,满分300分。
(2)B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30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00分、英语50分。命题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有关内容为准,考生可自行参考相关资料。
(3)C类考生: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
(1)A、B、C三类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分面试和非面试两部分进行,两部分测试的成绩之和为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党务工作专业满分200分;音乐教育、舞蹈表演、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体育艺术表演专业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范围与流程考前五天在学校官网公布,测试按照公布的范围与流程进行。
(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1.第一志愿考试时间:
2023年3月11日 B类考生
上午8:30-11:30 文化素质测试
下午13:3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2023年3月12日 A、C两类考生
上午9:00-12:00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30-17:00 职业技能测试
2.第二志愿考试时间:
如果第一志愿录取结束,仍然空有计划,则组织第二志愿考试。
2023年4月8日
上午8:30-11:30 B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
下午13:30-17:30 A、B、C类职业技能测试
3.考试地点: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特别提醒:
如疫情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时间,按照省考试院与邵阳市委防控办的要求会及时在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1.A、B两类中的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党务工作:
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A、B两类中的音乐教育、舞蹈表演、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体育艺术表演:
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0.8+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2
2.C类:考生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录取规则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的考生。
按照各类别考生计划安排及考生实际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社会人员考生分专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原则递补录取。
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A类考生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中的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没有学考成绩或者学考成绩不全的普通高中应毕业生届生必须按照B类考生要求进行文化素质测试,并按B类考生进行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A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B类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和其他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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