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
资源发布日期:2024-10-01
报考条件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所有通过高职 (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体检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报名时间
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报名,并按考生身份类别选报相应专业。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未被报考专业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优先在同类别相近专业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子录取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类等收费标准调高的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如果只参加了文化素质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中的一门,学院不子录取。
(三)同分处理办法。考生总成绩相同,文化素质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者不子录取。
(五)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招主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录取结果通过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通知书由学院统一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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