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
资源发布日期:2024-10-01
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
考试方式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招生学校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
1.综合评价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
2.综合评价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为4月5日-9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20日。
3.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每个考生可报考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分别报考志愿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第一次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二)填报志愿要求
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投档录取
(一)投档原则
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A、B、C、D分别赋分为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除信息技术外9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各学校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
(二)录取原则
1.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2.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3.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未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享受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同等待遇。
5.对达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三)录取时间
综合评价第一次志愿录取于4月17日至4月19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于4月21日进行,录取结果于4月23日公布。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一)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实行预收结算制。
学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收费。理工类专业45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4300元/学年;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文件(甘发改价格[2020]170号)文件,大数据会计(中加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住宿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收费标准,800-1100元/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照相应标准收取。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二)奖励与贷款
学校有一套完善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学年·生;
(2)学校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
(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校贫困生资助金等形式给予资助;
(4)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和企业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助学金;
(5)现代学徒制专业录取学生,合作企业额外设置奖助学金;
(6)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及省上相关制度执行。
新生报到和复查
1.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按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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