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考指
资源发布日期:2024-10-01
报考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特长类考生的条件:
①器乐、声乐、舞蹈:获得社会等级考试八级(含)以上等级证书。
②美术:获得社会等级考试八级(含)以上等级证书。
③田径、球类:在中学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
报名和资格审查
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
考生本人应于3月10日8:00至17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3月19日8:00日至23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确定所报考专业志愿。每位考生限报两个专业志愿,学校不设调剂录取志愿。
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己的考生类别从中职类、普高文化类、普高艺术类、普高特长类、中职特长类确定自己相应的报考类别,不得跨类别填报,所填专业与所报专业类别必须相符合。
(1)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中职大类相关专业。
(2)特长类考生可以填报所有报考专业。
缴费方式
完成报名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在学院网站报名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用微信转帐交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资格审核
特长类、免试生、民族地区加分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考生二代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办法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录取办法
(一)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中职类、普高文化类、普高艺术类、普高特长类、中职特长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规则
1.考试成绩
文化考试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成绩+少数民族地区加分=总成绩
2.少数民族地区加分政策
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录取时有关高考少数民族地区加分政策,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和教育扶贫的政策要求,我校单独招生录取时,执行以下少数民族地区加分政策。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琪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成绩加20分;汉族考生总成绩加10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成绩加10分。
3.录取
(1)录取顺序:依次按照特长类、中职类、普高类(含艺术)录取。
(2)计划数:普高类(含艺术)和中职类计划数为公布的专业计划数减去已录取特长类人数。
(3)专业计划调整的原则:当专业计划与报考人数不平衡时,学校将按照省上的相关文件要求、学校教学资源和实际报考情况,首先在普高特长类、中职特长类、中职类、普高艺术类、普高文化类依次平衡各类别计划,特长类按特长类别平衡特长计划,其余类别按专业平衡计划。其次各类别如有剩余计划再跨类别平衡专业计划。
(4)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在文化成绩达到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凡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将录取第二志愿的自由考生。
(5)如果考生总分相同,分别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6)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4.拟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若要放弃录取,请将本人放弃录取申请和身份证拍照以图片形式发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5.补录
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在未录取的文化成绩控制线上的考生中,重新征集志愿,择优补充录取。
6.录取批报
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随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7.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8.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单独招生被录取的新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9.其他事项
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录取为艺术专业考生不得转出艺术专业,其他考生可根据学校当年的转专业政策,在第一学期结束后向学校提出转专业申请。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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