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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报考指南

资源发布日期:2024-10-01
招生对象 1. 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 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志愿填报 考生需在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同时考生也需要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专业志愿填报。 录取政策 由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录取到产业学院专业入校后不能调整到非产业学院专业。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 1. 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2日-24日(每天9:00至17:00)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缴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身份证复印件3份)送至学校招生咨询微信:jqzh111处(学校南大门西侧),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2. 证书或奖项赋分标准 具有以下证书或奖项者,在总分的基础上赋分40%投档 ▲ 具有“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 ▲ 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者 ▲ 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 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 ▲ 具有当年艺术考试音乐(器乐、声乐)专业成绩过本科B段者 ▲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体育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2日至24日(每天9:00至17:00)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缴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身份证复印件3份)送至学校南大门西侧招生咨询微信:jqzh111处,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 3. 有学业成绩的普通类、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50%+职业适应能力评价 按照公布的普通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去除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免试考生所占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照职业适应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职业适应能力评价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各科目等级折合分数依次排序,直至分出名次。非产业学院专业学业成绩折算后低于200分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艺术类或空乘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4. 无学业成绩的普通类、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职业适应能力评价 按照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的专业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照职业适应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职业适应能力评价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各科目分数依次排序,直至分出名次。非产业学院专业文化素质评价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艺术类或空乘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5. 中职(职高)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职业技能评价 按照公布的对口类专业招生计划(去除免试录取考生所占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择优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照职业技能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职业技能评价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各科目分数依次排序,直至分出名次。非产业学院专业文化素质评价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6. 退伍士兵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公布的退伍士兵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报考指南 贵州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名须知 咨询微信:jqzh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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