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智能汽车工程系2023年专升
资源发布日期:2024-09-01
根据智能汽车工程系专升本工作安排,现将《智能汽车工程系2024年专升本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学科0535-2976269。一、指导思想为做好2024年专升本报考工作,提升人才选拔和培养质量,规范专升本报考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智能汽车工程系结合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二、组织领导智能汽车工程系成立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邹德伟副组长:王化徐永亮李晓艳郭三华王志刚宋影飞王珊成员:胡海青全体辅导员三、综合素质测评流程(一)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讨论稿),在系网站公示,并调整,确定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定稿);(二)24届毕业生班主任、辅导员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完成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统计,于1月5日前根据统计结果报系教学科;(五)教学科审核通过后,按照人才培养模式分类进行排名,报学院教务处进行审核;(六)学院审核通过后,在系网站对符合条件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月8日至1月1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送学院。四、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认定标准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包括思想品德状况、创新创业能力等)组成,其中课程学习成绩占比为80%,综合表现占比为20%。按照人才培养模式不同,进行分类和排名。(一)课程学习成绩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学生课程学习成绩最高80分,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学生成绩=(个人成绩/专业第1名成绩)*80(二)综合表现成绩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学生综合表现成绩最高20分。由基础分,附加分两部分组成。1、在校期间有违纪违法事实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0(以具体文件通报为准)。2、每个班级按照三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评比学生综合测评分数,分数区间分别为优秀:18-20良好:14-18合格:12-14,总分不可超过各自区间分数。3、各班级按照德育考评以班级人数3:4:3的比例赋基础分,优秀基础分18分,良好基础分14分,合格基础分12分。其中第二课堂有不及格的学生无基础分。3、加分项:(1)入党积极分子+0.2;预备党员(含发展对象)+0.5;党员+0.8分。(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0.1/次;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0.2/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0.3/次。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0.4/次。以加盖相应红章的证书或官方网站发布文件为准。(3)学生会(含自律会)工作满半年+0.2,半年到一年+0.3,一年及以上+0.5.(4)获校级比赛奖项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0.3,+0.2,+0.1(以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红章为准);获市级比赛奖项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0.4,+0.3,+0.2(以烟台市教育局红章为准);获省级比赛奖项(以山东省教育厅红章为准),一类比赛(技能大赛、互联网+)按照获奖等级一二三分别+1,+0.7,+0.5,二类比赛(大学生科技节等)按照按照获奖等级一二三分别+0.9,+0.6,+0.4;获国家级比赛奖项(以山东省教育厅红章为准),一类比赛(技能大赛、互联网+)按照获奖等级一二三分别+2,+1.8,+1.6,二类比赛(大学生科技节等)按照按照获奖等级一二三分别+1.3,+1.1,+0.9。比赛类加分以加盖相应红章的证书或官方网站发布文件为准,加分可叠加。